6月16日,上海市民朱莉向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爆料称,四年前参与了黄浦区绿地海珀外滩二期摇号开盘活动,购得一套总价约3000万元的房产,由于售楼处临时要求全款支付,于是借了一笔经营贷买房“上车”。 “金额较大的豪宅资产最好以自己和家人的名义购买,切记一定要将购房资金支付到指定的资金监管账户。”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上海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王俊伟建议,购房时要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,办理网签备案手续。管好自己的钱袋子,避免假结婚、离婚以及代持风险,不要轻易相信黄牛、黑中介。 朱莉便是“打新族”的一员,当年12月1日,她在“买到即赚到”的心理下,参与了绿地海珀外滩二期开盘摇号。年近50岁加之上海户籍身份,朱莉成了当时的“社保巨子”,尽管认筹率达到246%,她还是在357组购房者中“胜出”。 “当时抱着投资目的买了房,摇号时运气也不错。”朱莉告诉每经记者,开盘后,售楼处临时提高购买门槛,要求全额支付房款才能签合同。 购房规则突然变化,她一时无力招架,便以自己公司的名义借得一笔900万元经营贷,“抢”下了小区1号楼一套大户型,均价达到14.5万元/平方米。 但之后一年多里,他们按照购房流程到税务部门办理契税缴纳申报,办理不动产登记,可项目公司一直未能开具购房发票,导致不动产权证办理卡在了第一个环节。 绿地海珀外滩二期位于上海黄浦区董家渡板块,根据购房者现场提供的商品房预售合同,项目由中民外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民外滩)投资开发。 每经记者查询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网发现,中民外滩出现在黄浦区税务局2025年第一季度欠缴税款纳税人公告名单中,欠缴的企业所得税合计约5.72亿元,土地增值税合计约3.66亿元,增值税合计约6018.64万元。 王俊伟分析表示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第十九条“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,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”,开发商在收取业主购房款之后,应当依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向业主开具发票,向购房人开具发票,是开?